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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水利厅调查组
纸质出版:19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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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锦成. 伊春市“85·8·16”大水调查纪要[J]. 水土保持通报, 1986,5(2):37-40.
刘锦成. 伊春市“85·8·16”大水调查纪要[J]. 水土保持通报, 1986,5(2):37-40. DOI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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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5年5月23日
伊春市遭到特大火灾后
焦土未寒。8月16日又发大水。洪水袭来时
因城市防洪体系不配套
不完善
加之植被受到破坏
生态不平衡
加重了山洪的危害程度
以致使伊春市区被淹
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。一、关于“85·8·16”大水情况由于受8号台风影响
8月14日下午3时至15日下午5时
伊春市区27小时降雨74毫米
局部地区多达90毫米
加上8月上旬已降雨150多毫米
使8月上半月降雨量达到227毫米
比历年同期降雨量多2.7倍
造成土壤饱和
地表径流量加大
西部山区发生了山洪
伊春河及其支流翠蛮河、乌马河、得鹿沟水位急剧上涨。8月15日晚11时乌马河、得鹿沟相继发生洪水漫堤决口
伊春河开始出现洪峰;8月16日凌晨
漫堤洪水沿乌马河铁路桥以南、红光农场以北和乌马河与伊春河汇合处的农堤决口处等三个方向
流向市区内的伊春河老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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