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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水土保持局
纸质出版:19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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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志贤. 刹不住工矿交通基建中破坏水土保持的症结和改进措施[J]. 水土保持通报, 1986,5(2):68-72.
郭志贤. 刹不住工矿交通基建中破坏水土保持的症结和改进措施[J]. 水土保持通报, 1986,5(2):68-72. DOI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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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颁布的《水土保持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第十四条明确指出:“水利、铁道、交通、工矿、电力等部门
在山区、丘陵区、风沙区兴建工程和进行生产时
应尽量减少破坏地貌和植被;开采土石砂料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的
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;废弃的土石、砂料、矿渣和尾砂必须妥善处理
不准倒入江河、水库;工程竣工时
取土场、开挖面等范围内的裸露土地
由施工单位负责采取植物措施和必要的工程措施
保护水土资源。”《条例》这一条已经把工矿基本建设和水土保持的关系阐述得非常清楚。一句话
要进行工矿交通基本建设
水土保持措旋必须跟上
否则
将会造成难以预料的损失
影响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
甚至给整个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。但是
这个问题目前并未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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